南宋村,前南宋乡人民政府驻地。1968年建立南宋人民公社,公社驻南宋村,1984年7月改建为南宋乡,2001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南宋乡撤销,全乡并入北宋镇,南宋村成为北宋镇之下属村。据传,明朝洪武十二年(一三六九年)宋虎一家同牟氏和王氏由直隶枣强县迁居利津县境。在此大清河北岸落居成村。宋氏人多,故名宋家,有名河宋家。清咸丰五年(一八五五年),黄河夺大清河道入海。村处黄河堤北侧。为区别西北约2公里同名村(碾李村西北,今无),清光绪九年(一八八三年)已对应改名为东宋。民国十年(一九二一年)宫家黄河决口,村南另筑新堤。该堤废。民国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始立集市,民国三十四年(一九四五年)与西北+查看详细南宋村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