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第二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诗春村榜上有名。
2014年11月,诗春村被列入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诗春村是婺源县清华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361130101205,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361130。邮政编码为333200,长途电话区号为793,车牌号码为赣E。诗春村与里村村、浮溪村、花园村、东园村、双河村、清华村、长林社区、横街社区、新街社区、洪村村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前辖区属新华乡第六保。
1958年为清华恩公社诗春大队。
1960年划入鄣公山垦殖场大岭分场。
1968年改名大岭大队时复属清华人民公社。
1984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改大岭大队为诗春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