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村属“十二五”贫困村,位于都昌县和合乡东南角四公里处,东至义公村,西至青龙村,南至鄱阳湖,北至和(合)大(沙)公路,面积9.80平方千米。其中:水田792.3亩,旱地1881.2亩,林地3750亩。共有13个自然村 25 个村小组,分别是竹峦,董家咀,彭家汊,老占环,茅埂,沙堰,后于湾,于菊,峦下,新占环,岩溪,三房舍,占介等自然村;全村人口0.4096万人,隶属和合乡人民政府。黎明村民委员会驻地在莲花脑村。黎明村名源于合作化时的黎明高级社。后人以黎明的曙光命村名,为黎明村。黎明村与青龙村、义公村、大前村、田坂村、黄金村、南溪村、双峰村、和合社区、桥岭村、滨湖村、水产村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前属双峰乡第四保。
1953年改为大堰乡,合作化时期由大堰、西田初级社转黎明高级社。
1962年和合公社从大沙公社分出,称和合公社黎明大队。
1968年扩社并队时和合又并入大沙公社,称大沙公社黎明大队。
1973年和合从大沙分出,复称和合公社黎明大队。
1984年改为和合乡黎明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