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头村位于鄱阳湖北岸,芗溪乡之南,辖区面积8.5平方公里,全村有13个自然村,1006户,3845人,1所小学,1所医疗所,总耕地面积2032亩,〔其中:旱地1828亩,水田204亩〕。有大量水面,历史以来井头人民有捕鱼作业籍贯,以农业和渔业为主要收入。如今,国策禁捕期间渔民转产,以外出务工和本地就业,全村有水产加工企业7个,农民种养合作社8个,村级合作社2个扶志和光伏合作社,现有光伏电站3座200千瓦,苗木基地200多亩,油茶基地220多亩。以合作社用工和购岗提供全村115户贫困劳动力和转产渔民278户就业平台,当前已设置公益购岗35个,参与投工用工劳动力68人。井头村与芗溪村、新兴村、新塘村、马垅村、曹伉村、新丰村、黄坡村、芗溪社区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前属南溪乡第一保。
合作化时由曦光初级社转为新光高级社,公社化时属芗溪公社十二营。
1960年属南峰公社井头大队。
1963年为芗溪公社井头大队。
1973年从南峰公社分开为芗溪人民公社,仍名井头大队。
1984年改为井头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