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期,安微黟县吴氏邱氏等一些游动商贩在此建村,因此处一小溪与东河交汇口旁边,当地称溪为坑,故名。
2024年1月,被认定为江西省2023年度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
2017年11月,坑口村被命名为第五批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16年8月,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授予坑口村第七批江西省省级生态村荣誉称号。
坑口村是浮梁县王港乡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122,为镇乡结合区。区划代码为360222200202,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360222。邮政编码为333000,长途电话区号为798 ,车牌号码为赣H。坑口村与高沙村、金山村、港口村、王港村、河源村、墩口村、大岭社区、港源社区相邻。历史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浮梁县第三区墩口乡一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浮梁县第三区墩口乡。
1956年属坑口高级社,1958年成立丰收公社坑口大队,1984年归王港乡,称坑口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