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驻地为新梅塘,取“梅塘”二字而得名,是实行村民自主管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单位。故而得名。
梅塘村地处青山乡东北角,面积20平方公里,辖17个村民组,人口2615人,耕地2400余亩,山场面积1.8万亩,村内有小(一)型水库一座,小(二)型水库两座,三条主要河流贯穿全村,村小学一所,学生近两百人,本村主要从事农业,种水稻和棉花。有服装厂三家,每家职工三十余人,有木材加工厂一家,从事楼梯扶手产业,产品销往本县范围内。有养猪厂一家,养殖大小猪两千余头,属县重点企业。全村在村两委领导下,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人民群众生活越过越甜。梅塘村与东阳村、双河村、双港村、中城村、叶桥村、中村村、青山村相邻。历史沿革:1958年人民公社化是为梅塘大队,属青山人民公社;1960年青山人民公社并入昭潭公社时,属昭潭公社;1961年从昭潭析出成立青山公社,属青山公社;1982年体制改革时为梅塘村村民委员会,属青山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