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此地为古烽火台旧址,后属花姓土地,故得名。
花台村隶属城关镇,位于城关镇东南方,县重点工程南环东路穿越我村,全村辖六个村民组,947户,3897人,党员84名,耕地3300亩,以生产粮油为主,村部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平方米砖瓦房,始建于1982年,村部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农家书屋、会议室,计生服务室。花台村内主干道4条,其中:三分之一属村村通水泥路硬化路面,其他为砂石路连接各村民组;500亩十二连塘水面养殖,陈士海十二连塘蛋鸡养殖合作社;高俊勤五泉养猪合作社。当前花台村内南环东路,安置小区已开工建设。花台村与龙腾村、城南村、南戎西村、泽沟村、城北村、师部社区、牌坊村、西湖社区、文庙社区、松滋社区、文昌社区、东坛社区、西坛社区、玉泉社区相邻。历史沿革:建国初期时属陈家埠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五一公社,1961年公社和大队均划小,属五一公社,1969年撤区并社时属五一公社,1972年恢复区委建制分设区,属五一公社;1983年人民公社体制改革,政社分开,设立花台村,属牌坊乡,1992年撤区并乡时属城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