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近村处有一座芦荔桥,以桥命名,故得名芦荔村村民委员会。
芦荔村位于安凌镇的东北面,距镇政府所在地约4公里,辖7个村民组,323户,1152人(其中:劳动力634人,占总人口的55%)。拥有水田1467亩,旱地66亩,茶园256亩,山场8196亩。农民经济收入主要有粮食、茶叶和生猪养殖,其它副业相辅,2008年人均纯收入 元左右。近几年来,随着劳务经济的发展,劳务输出的增大,年外出务工人员达百余人,劳务经济收入占有了一定的比例。芦荔村与雷湖村、琅丰村、五峰村、城安村、王蒲村、广乐村、广联村、广大村、星联村、星星村、赤岭村相邻。荣誉排行:
2023年10月,被确定为2023年度安徽省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
2023年4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认定芦荔村为2023年度安徽省美丽宜居村庄。
2023年4月,被评选为第五届祁门县文明村镇(社区)。
2022年12月,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公布2022年安徽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名单,芦荔村上榜。
2019年12月,芦荔村入选2019年度安徽省森林村庄。
历史沿革:原属石台县;1959年属祁门县安凌公社;1959年建芦荔大队,属安凌公社;1961年成立城安公社,属之;1963年芦荔大队改为芦里大队;1983年体制改革,置城安乡芦荔村;1992年3月城安乡与雷湖、赤岭两乡合并成立安凌镇,属之;1995年12月复属城安乡;2004年随城安乡并入安凌镇,属安凌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