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星乡长春村是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离洪星乡政府驻地13公里,区域面积近26平方公里,辖8个自然村,5个村民组,共253户,常住人口908人,2008年村民人均纯收入5021元,是以竹产业、茶业及林业为主的林区。本村范围内群山起伏,绿水环绕,空气清新,四季分明,气候宜人,雨量充沛。森林覆盖率达92%以上,不仅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还拥有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2008年被评为“市级生态文明村”。近几年来长春村坚持洪星乡党委、政府提出的“生态立乡、林业强乡、竹业富民”的发展战略,积极实施竹业富民“四个一”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竹业致富工程进展顺利,毛竹+查看详细长春村概况>>
2023年12月,被命名为2023年度“黄山市卫生村(社区)”。
2023年5月,长春村溪头中心村被批准为2023年度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
2023年4月,安徽省林业局授予长春村2022年度安徽省森林村庄称号。
2013年12月,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确定长春村为第六批安徽省“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竹笋产业)。
历史沿革:1949年属洪星乡;1958年属美溪公社;1961年属洪星公社;1967年属红星公社;一普属洪星公社;1983年体制改革,公社改乡,设立长春村村民委员会,属洪星乡,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