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村委会驻梅家自然村,因梅山与北山对望,故以南山取名。
南山村位于崇头镇政府的东南部,距镇政府2.51公里,平均海拔400米,辖9个自然村,11个村民小组。全村共有耕地面积1449亩,山林面积5573亩,326户936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390人,全村劳动力510人,党员24名,其中女党员1名,外出党员2名。全村经济收入以食用菌生产为主,兼以其他农产品如水稻、茶叶、雪梨等种植。近年来,累计开发雪梨30亩,发展袋料香菇200万袋,黑木耳70万袋。南山村与崇头村、张家地村、后垟村、王荫山村、岩下村、大湾村、沙铺村、叶垟村、陈坞村、黄家畲村、大垟村、梅竹村、坑根村、下垟村相邻。荣誉排行:
2023年3月,南山村被认定为2022年度“浙江省善治村”。
2021年7月,被命名为2021年度丽水市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历史沿革:建国后隶属于梅源区太平乡第三行政村;1956年合作化时隶属于太平乡第三高级社;1958年公社化时称南山生产队,隶属于太平管理区;1961年体制下放建立南山大队,隶属于梅源公社;1984年政社分设,设南山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梅源乡;1989年12月梅源乡改建制镇更名为崇头镇,隶属于崇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