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黄龙庄。清雍正六年(1728)设永济县,下辖四乡八镇,黄龙为镇治所在地,故名黄龙镇。民国撤镇后称黄龙村(方言称红卓村)。
黄龙村隶属永济市张营镇,西临黄河是一个半坡半滩的农村,全村有耕地面积六千余亩,全村有1536口人,分为五个居民小组,村落由一个主巷道和七个副巷道组成,农民收入主要靠外出开饭店、打工、经营客货运输。全村有五百余人从事以上几个行业,其余村民在村耕种三千余亩地,黄龙村先天资源丰富,水利条件较好,农业种植主要是玉米、小麦和少量棉花,土地丰产性能较好。 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打机井,修桥涵,兴建节水工程,改善交通环境,为群众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在民主管理方面,实施“村务公开化、决策民主化、管理制度化”的三化管理模式,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查看详细黄龙村概况>>
历史沿革:民国属永济县五区舜帝治村。
1947-1949年属永虞县三区。
1958年并入运城县属栲栳公社韩村管理区。
1961年复归永济县,设立黄龙生产大队,属张营公社。
1984年撤销黄龙生产大队,设立黄龙村民委员会,属张营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