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县志”载名为“北庄头”。因村庄坐落山头,方位在县城西北得名。后渐写成庄头。清乾隆与光绪“县志”均载为“庄头村”。
庄头村位于西潘乡东北角,乌河由村前流过,自然条件较差,地型多以山地为主。总面积为16550亩,其中耕地面积517亩,人均耕地面积0.9亩,其中水浇地占50%。全村共有人口540人,204户,庄头村经济结构单一,农业方面多以种植玉米、土豆为主;林业方面目前拥有核桃树700株,花椒树16000株,柿子树500株,黑枣树200株;养殖业主要集中在羊类。除务农外,村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外出务工。庄头村村支两委共有5人,其中支委2人,包括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村委会成员3人,包括村主任、副主任、村委委员。目前共发展党员13人。为提高班子领导力、执行力、战斗力,村支两委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政策学习,积极践行+查看详细庄头村概况>>
历史沿革:1958年8月,设立庄头村生产大队;1984年5月,撤销庄头村生产大队,设立庄头村民委员会。
2019年,根据盂政发〔2019〕59号文件批复,同意原白石村并入庄头村,撤并后村名为“庄头村”。
2019年12月,根据盂政发〔2019〕104号文件批复,同意车谷村和庄头村合并,合并后村名为庄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