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山区,一面为山,两面皆沟。因岳姓首居,故名。
岳家山村位于原古贝乡东浮山南脚下,海拔1100米,东至牛角沟村,南至昔阳县,西至郭家山村,总面积7737亩,总户数344户,总人口778人,耕地面积2099亩,粮食面积2246亩,总劳力370人,总收入89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284元,第二产业主要有矾石,村内有土楼4座,个体农运车6辆,主要以运输为主,2012年第二、三产业净收入104万元。岳家山村与牛角沟村、郭家山村、有金岩村、郭家垴村、南阳胜村、复兴村、北后峪村、王家坪村、北阳胜村、凤凰村、夏庄村、西城村、赵家庄村、左家村相邻。历史沿革: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建立岳家山生产大队。
属古贝公社管辖;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查看详细岳家山村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