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厂村属城中村。全村共786户,1957口人,耕地1100亩。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强,长期在村的普通村民。全村有党员54名,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为1500平米,年集体经济收入为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16.4万元。村民收入主要以牛羊屠宰及副产品加工、贩运、销售及外出务工为主。2015年9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十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2015年被省民宗厅评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7年11月,被评为第五届国家级“文明村”。小厂村与小务村、前丞相村、于各庄村、芦庄村、大马庄村、金庄村、侯附马村、大厂三村、大厂二村、后店村、大厂一村、六合庄村、霍各庄村、大厂四村相邻。荣誉排行:
2023年10月,小厂村被确定为第一批河北省乡村治理示范村。
2020年10月,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民政厅命名小厂村为第六批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19年12月,国家民委命名小厂村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18年7月,司法部、民政部表彰小厂村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17年11月,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小厂村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