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咀乡地处合水县南部,山、川、塬皆有,罗段公路纵贯全境。全乡辖6个行政村,40个自然村,3517户,14520人,人均纯收入4473元,总土地面积77.7平方公里(折合116550亩),其中耕地面积3.54万亩。全乡现有乡干部59人,村干部23人。相继荣获“全县优秀基层党组织”、“县级文明乡镇”、“合水县平安乡镇”、“合水县劳务大乡”、“合水县万亩优质苹果生产基地”等荣誉称号。远近闻名的翠峰山上有宋绍兴年间的建筑群——大雄宝殿、圣母殿,属省三级文物保户单位。
历史沿革:清属宁州(今宁县),1940年2月划归合水县,1948年国民党占领后划归宁县属肖咀乡,1949年7月,人民解放军收复合水后设肖咀区。
1958年10月段家集并入肖咀乡,随即改称红星人民公社,年底归属宁县,1961年7月属段家集人民公社,1961年12月复属合水县,称肖咀人民公社,1965年并入段家集人民公社,1980年分设肖咀人民公社,1983年4月改称肖咀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