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拉乡位于县城东北部,距县城130千米,东经90度,北纬29度,平均海拔2500米左右,属横断山脉,水系为怒江水系,呈西高东低走势,海拔落差较大,古拉乡东及北与昌都地区左贡县相望,南与察隅县竹瓦根镇,察瓦龙乡相接,西与察隅县古玉乡相连。全乡总面积3318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的10.4%。古拉乡原称古拉区委,1961年改为古拉乡人民政府,隶属察隅县管辖,原址在根巴村中央,2004年底搬迁到以南300米新区。2005年,全乡农牧民486户,总人口2977人。全乡共辖15个行政村:那雪村、俄玉村、日托村、沙堆村、沙美村、关龙村(包括次崩村、达青村)、则巴村(包括觉巴村、布如村)、根巴村、察阿如村、+查看详细古拉乡概况>>
历史沿革:唐蕃时期,古拉就有历史记载。
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帕竹政权的释迦坚赞当政后,古拉归其管理。
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甘丹颇章地方政权建立后,西藏地方政府在察隅设桑昂曲宗,古拉归其管辖。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因此地距拉萨较远,交通不便,划归驻昌都的帕巴拉呼图克图管理。
雍正年间,桑昂曲宗设有三个“协伍区”和四个直属“得卡”,古拉为桑昂曲宗直接管辖的贡拉一级得卡。
雍正三年(1725年),雍+查看详细古拉乡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