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意为“下方的山谷”,故名。
卧龙镇位于雅鲁藏布江中下游,米林县的西南部,距县城69公里,东西长55公里,平均海拔3050米,镇政府由1987年11月由原卧龙6个小乡撤区建乡合并成卧龙乡,又于2000年1月改为卧龙镇。全镇有18个行政村,7个村民小组。目前,全镇共有638户3032人,其中农业户569户2625人,牧业户69户407人,其中劳力1386人,去年粮油播种面积达5085.21亩,其中油菜播种面积796.7亩;粮食总产100多万公斤;粮食亩产234公斤,人均占有粮382.5公斤,油菜亩产115.5公斤;牲畜存栏20191头(只、匹);牲畜出栏2028头(只、匹)。通过全镇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去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查看详细卧龙镇概况>>
2014年7月,卧龙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历史沿革:1959年8月设卧龙乡、本宗乡、倾波乡、直美单嘎乡、日旭乡,属直美单嘎区。
1960年5月,直美单嘎区更名为卧龙区。
1970年,卧龙区所辖乡改人民公社。
1988年4月在全区撤区并乡中,撤销卧龙区,将原卧龙乡、本宗乡、倾波乡、直美单嘎乡、日旭乡合并,设置卧龙乡,直属米林县。
1999年6月全区行政区划调整时,卧龙乡改卧龙镇,属米林县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