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意为“舒适之地”,故名。
吉隆镇位于吉隆县城南部73公里处,海拔2600米,属林区,面积2.1平方公里,人口千余人。中国稀有树种红豆杉、喜马拉雅长叶松、长叶云杉等多种珍惜植物种类就分布在这里,有世界植物博物馆之称。天麻、贝母、黄莲等80多种药材广为分布,还有雪豹、金钱豹、黑熊、长尾叶猴、恒河猴、马鹿、岩羊、豹猫等生物出没,勘称生物的王国。吉隆镇药材、野菜、食用菌、林木资源丰富,镇内有国际市场一个。吉隆镇自古就是西藏与尼泊尔交往通商要道,1961年设立海关,作为开放口岸,1978年吉隆镇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一级陆路通商口岸,边境贸易较为活跃。镇内有尼泊尔建筑风格的千年古寺——帕巴寺。荣誉排行:
2022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确定吉隆镇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
2022年4月,吉隆镇入选2022年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
2017年8月,吉隆镇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为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
2014年11月,吉隆镇荣获2014年度“西藏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同甲舞)。
2014年7月,吉隆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历史沿革:1961年设吉隆乡,属吉隆区。
1989年在全区撤区并乡中,撤销吉隆区,将帮兴乡、原吉隆乡(不含江村)合并,设立吉隆镇;将原乃夏乡、扎乡和吉隆乡的江村合并,设置扎乡;将原萨勒乡、卡帮乡合并,设置萨勒乡。
1995年,吉隆县将原扎乡、萨勒乡并入吉隆镇。
2013年从吉隆镇分设萨勒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