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寨,系苗语NanglZat(南这)的汉语音译,意为在石壁下方,靠近水边的寨子。
南寨乡地处剑河县东南部,距剑河县城45公里。东与盘溪乡接壤,南与南加镇、南哨乡陛邻,北与柳川镇、观么乡相连,清水江自西向东穿境而过,总面积186平方公里。 全乡有30个行政村,65个自然寨,200个村民小组,18659人,主要居住着苗、侗、水、汉等民族,少数民族占全乡总人口的98%,苗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6%,是典型的少数民族乡之一。 南寨乡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60%以上,是全县的重点林业乡镇之一。主要盛产丁松、杉木、樟树、楠木等林种,并生长有国家珍稀林种银杏、秃杉和水杉等。 南寨乡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民族服饰种类繁多,主要以绕号、柳富苗族锡锈服饰和新光苗族红锈服饰为主+查看详细南寨镇概况>>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南寨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历史沿革:清雍正前,属管外苗族地区。
清乾隆二年(1737年),设柳格(柳社)、九达(董达)、九得、柳寨,汪刀5寨,属柳旁土千总,九寨属范号(反皓)土千总。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属南寨乡。
1953年,设九柳、九达2乡。
1958年,设南寨管理区,属新柳大公社。
1963年,以管理区建南寨公社。
1984年,南寨公社改南寨乡。
1992年,撤区并+查看详细南寨镇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