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花纳,后因民间传说的少女阿花与男青年阿贡二人生离死别的故事流传,民间俗传成花贡。
花贡镇位于县城北部,是重要的交通枢纽。乡镇府驻地距县城约60多公里。东与六枝特区的毛口乡隔河相望,北与中营镇连壤,西连普安县龙吟镇。全镇共有9个村,90个村民小组。居住着布依、苗、彝族等少数民族。农户2910余户,1.32万人,土地面积141多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9450余亩,水田5350多亩,旱地4100多亩,森林覆盖率为34%。是一个典型的农业乡镇。 花贡镇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具有山高、谷深、坡陡等特点。海拔高差1200米。气候属于高寒中温河谷气候。我镇矿产资源丰富,有铅、锌、铜、煤等。其中铅、锌分布于丁头山和双凤山。其中以玉米、稻谷为主,麦类、薯类次之。经济作物以茶叶为主。+查看详细花贡镇概况>>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花贡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历史沿革:1965年8月,始设花贡乡,隶属中营区,1984年改设花贡镇,隶属中营区,1992年撤区并乡建镇,将河塘乡与花贡镇合并建花贡镇,驻花贡。
2016年1月29日,撤销大田乡建制,将原大田乡新寨村、民族村划归花贡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