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前后,菱角镇一带水田居多,田上长满菱角而得名。
菱角镇位于巫溪县城以西21公里,东西横7.5公里,南北纵8公里。2005年9月,原菱角乡、大同乡合并为菱角乡;2015年12月,菱角乡撤乡设镇。菱角镇幅员面积57.73平方公里,辖14个村、1个社区,86个社,总户数6114户,总人口2.38万人,常住人口1.6万人,耕地3.1万亩,林地4.2万亩。呈低梁、顶坪、深谷、台地、梯田,山丘、平坝相间地貌,西高东低,海拔高320米—950米之间。平均气温在15℃之间,年温差30℃左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别适宜人群居住。自然生态良好,有神奇景观千年“藤缠树”,是乡村旅游的避暑胜地;水田村肖家河享有“贡米之乡”的称号;全市最大的“大宁河土鸡”种源养殖基+查看详细菱角镇概况>>
菱角镇联系电话:023-51630029
历史沿革:清朝时期,属大宁县通城里第五甲。
民国元年(1912年)后,为巫溪县第三区白赶乡的六、七、十四保。
1955年5月,白赶乡并入民主乡。
1958年8月,白赶乡与东溪乡合并成立民主公社,改属巫溪县上磺区。
1981年4月,民主公社更名菱角公社。
1983年6月,菱角公社改为菱角乡。
2005年9月,大同乡并入菱角乡。
2015年,菱角乡撤乡设镇,改为菱角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