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镇因集镇后有一座峰家山而得名。
高峰镇地处垫江中部腹心,川汉路、垫(江)涪(陵)路交汇处。距离县城14公里,距离重庆主城120公里,是垫江腹心重要的交通要道。幅员面积4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7000亩,辖8个行政村和1个居民委员会,63个村(居)民小组33000人。境内海拔在350和450米之间,系渝东北平行岭谷区,地面起伏不大,属浅丘地貌。土壤主要为灰棕紫泥土,PH值5.5——7.5。年平均温度18.1℃。大于等于10℃的年积温5403℃;年日照时数1277.1小时;年降雨量1300——1700mm空气相对湿度82%,无霜期298天。境内的塘、库、堰密布,有小型水库4座,山坪塘227口,长江一级支流的高滩河流经全境,水资源+查看详细高峰镇概况>>
高峰镇联系电话:023-74566800
2025年3月,被命名为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
2023年12月,被命名为2023年重庆市卫生乡镇。
清顺治三年(1646年),属八庄里。
光绪四年(1878年),名高峰场,属南里四甲。
宣统二年(1910年),属董家乡。
民国十年(1921年),第五区驻高峰场。
民国二十年(1931年),置高峰镇,驻高峰场,属第一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高峰镇和界尺镇、斜滩乡合并置界滩乡,驻高峰场,属第一指导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为界滩乡,属太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