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镇位于大瑶山腹地,是县城所在地,距柳州市155公里。北与桂林市荔浦县及本县三江乡接壤,东与忠良乡毗邻,南与罗香乡、长垌乡相连,西与象州县、桐木镇为界,西北与三角乡相邻。 金秀镇下辖7个村民委和2个社区居委会,53个自然屯,总人口1.66万,是少数民族聚居地,主要居住有茶山瑶和盘瑶两个瑶族支系。土地总面积46.69万亩,其中耕地总面积1.008万亩,林地面积37.54万亩,牧草地面积2.37万亩;森林覆盖率为日9.6%。2002年,全镇完成工农业总产值1429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909万元,工业总产值520万元,财政收入759.6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55元。完成企业总收+查看详细金秀镇概况>>
2021年5月,金秀镇被命名为第五批广西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金秀镇人口数量为1.66万人,位列金秀县各乡镇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位。
2020年8月,经过复查审核,金秀镇继续保留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2015年2月,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金秀镇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大瑶山团结公约石牌大瑶山团结公约石牌位于金秀县金秀镇功德路,年代为现代。大瑶山团结公约石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沿革:明清时,属平乐府修仁县管辖。
清宣统元年(1909年),在金秀设立瑶团。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广西省政府在金秀设立金秀警备区署,区署把金秀称为永宁乡。
1951年2月,永宁乡和崇义乡合并成立金秀瑶民自治区,仍归修仁县管辖。
1952年,划归大瑶山瑶族自治区县级管辖称为金秀区。
1958年,改称金秀卫星公社,1962年8月,复称金秀区。
1980年5月,分为金秀镇和金秀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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