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高步头、张峰村二村各一字得名。
高峰镇位于兴业县北面,素有“火烧地乡镇”之称。镇距离兴业县堀33公里,东邻桂平市大洋镇,西接县内的沙塘镇、南连县内的蒲塘镇,北界贵港市的东津镇。全镇总面积83平方公里,现辖19个行政村委会,24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5730人。 高峰镇有耕地面积3.8万亩(其中水田2.03万亩),山林面积2.2万亩,全镇土地肥沃,气候常年干燥,以农业为主,主要盛产优质谷、剑麻、穿心莲、荔枝、龙眼、蚕桑、麻竹、茶叶、速生桉、优质木薯等。乡镇企业主要有红砖厂、化肥厂、酒厂、家私厂、茶叶厂、大米加工厂和木料加工厂等传统产业。辖区内有棉木、化寿、新成水库和武思江灌溉,有浔盘江、沙河江、龙文江和帛竹江等四条溪+查看详细高峰镇概况>>
历史沿革:民国后期为影林县高峰乡。
1950年6月,撤乡改区,属鬱林县第十二区。
1953年,设第十三区,属鬱林县。
1955年9月,改属沙塘区,属鬱林县。
1957年12月,撤区改乡,复设高峰乡,属玉林县;次年10月,设高峰公社,属玉林县。
1984年10月,高峰公社撤改为高峰乡,属玉林市。
1997年4月,高峰乡划归兴业县。
2002年5月,高峰乡改为高峰镇,属兴业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