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驻地处背靠山寨,前临沙滩,故名。
寨沙镇位于柳州市东部,距柳州市69公里,距鹿寨县城30公里,东毗荔蒲、金秀两县,西邻鹿寨镇、南连四排乡、北接拉沟乡,323国道穿境而过,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是“两乡一镇”(即四排乡、拉沟乡、寨沙镇)的商贸中心。2005年6月撤乡并镇后,该镇面积485平方公里,人口6.8万人,辖22个村民委、1个社区,216个自然屯、7个街道、1个渔业社,镇党委下辖57个党(总)支部,党员1896人。共有耕地9.64万亩,其中水田4.9万亩,是全县地域最广,村委数最多的一个乡镇。寨沙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牧、桑、林、果、菜”五大主导产业,坚持“调特、调优、调稀”的原则,狠抓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桑蚕、头菜、淮山+查看详细寨沙镇概况>>
寨沙镇联系电话:0772-6551001
2021年6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寨沙镇人口数量为4.38万人,位列鹿寨县各街道乡镇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位。
2017年12月,寨沙镇上榜广西2017年度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名单。
2014年7月,寨沙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历史沿革:寨沙秦属桂林郡地,汉为始安县地。
隋仁寿初(601年)属兴安县地,大业初(605年)属始安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分属治安、宣凤县地。
至德二年(757年)属理定县地。
明正统五年(1440年)属永福县地。
民国十三年(1924年)析永福县的黄冕、鹿寨、寨沙3个区设置榴江县,县治寨沙镇。
1951年6月,雒容、中渡、榴江3县及修仁县第二区合并成立鹿寨县,划寨沙镇为第九区。
1958年8月改置寨沙人民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