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严松柏家族兴盛,其后裔在泥河东岸建严松柏公宗祠,并在宗祠南侧建起圩场,称松柏圩。镇因圩而得名。
松柏镇位于阳春市北部,总面积17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7390亩,其中水田30426亩,旱地6964亩;林业用地17万亩,其中25度以下山坡地4.2万亩;全镇有17个村委会(含一个少数民族村委会--云容瑶族村委会)和一个居民委员会,有263条自然村,总户数9043户,总人口45352人,其中农业人口39302人。 一九九九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23033.23万元(90年不变价,下同),其中工业总产值13864万元,农业总产值9169.23万元,财政收入271.2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833元,粮食总产21930吨。农业生产发展状况 1、畜牧:重点抓好瘦肉型猪养殖,协助阳+查看详细松柏镇概况>>
2024年3月,松柏镇被命名为2023年广东省卫生乡镇。
2021年6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松柏镇人口数量为3.21万人,位列阳春市各街道乡镇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1位。
历史沿革:松柏镇西北部(今双黄、云容、北河)于明万历五年(1577年),由阳春县划出属东安县(后为云浮县)。
1950年7月,复划归阳春县;其余地方明、清两代属顺阳都。
民国元年(1912年)—1952年,属第三区。
1953年8月,设第五区(后为松柏区)。
1957年4月,设松柏、北河乡。
1958年4月,合并为松柏乡;同年10月,设松柏公社,后属春湾公社。
1961年4月,复设松柏公社(1961年7月至1963年1+查看详细松柏镇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