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山镇位于招远市南部,镇中心距市区15公里。全镇总面积145平方公里,辖77个行政村,总人口4.5万。齐山镇风景秀丽、历史悠久。公元前556年,齐国大将宴弱带兵路过此地而得名。1945年7月,招远县抗日民主政府在齐山之巅建成“抗日殉国烈士塔”。齐山因此塔而更加雄伟壮观。该镇明、清两代属良山乡齐山社,1959年改称齐山人民公社,1984年易为大吴家乡,1996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齐山镇,2000年原齐山镇与原道头镇合并,取名齐山镇。齐山镇农业生产发达,是招远市的主要粮食及果品产区之一。全镇粮田面积82950亩,年粮食产量2062.8万公斤,农业总产值4.4亿元。全镇花生总播面积4万亩,其中+查看详细齐山镇概况>>
齐山镇联系电话:0535-8412002
2021年12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认定齐山镇为2021年山东省级农业产业强镇。
2021年10月,农业农村部认定齐山镇为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蜜薯)。
齐山抗战烈士陵园齐山抗战烈士陵园位于招远市齐山镇,年代为1945年。2015年6月23日,齐山抗战烈士陵园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沿革:1931年,属第四区齐山乡。
1940年分属南招第七区、第四区。
1950年,南北招两县合并后,分属齐山区、华山区。
1958年,为卫星人民公社、红星人民公社。
1959年,改为齐山人民公社和华山人民公社。
1981年,华山人民公社改为道头镇。
1984年,齐山人民公社改为大吴家乡。
1996年,大吴家乡更名为齐山镇。
2000年年底,道头镇与齐山镇合并后,仍沿用齐山镇名称,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