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头镇位于龙口市中区西南1.5公里,总面积48.5平方公里。人口3.3万人,辖44个行政村。全镇南北狭长,地势南高北低,由南向北依次分布为山区、丘陵、平原,分别占全镇面积的40%、20%和40%。西部地势高于东部。南部山区蕴藏着黄金可供开采,还有大量的花岗岩石和红硝石,素有""建材之乡""的美称。镇境内有泳汶河、南栾河流经,并有张招路、牟黄路、战备路三条主要通道贯穿,交通、通讯设施完善。 经济发展:近年来,芦头镇经济得以迅速发展,2003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17.5亿元,国内生产总值5.97亿元,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098万元,完成合同外资1245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18万美+查看详细芦头镇概况>>
芦头镇联系电话:0535-8641101
2010年3月,环境保护部授予芦头镇2010年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黄县二行署旧址黄县二行署旧址位于芦头镇,年代为1939年。类别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为烟台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沿革:1917年,属十四区、十五区辖。
1949年10月,汶南区改称五区。
1957年6月撤区设乡,改属芦头乡、迟家沟乡。
1958年9月,芦头乡与迟家沟乡合并成立火炬人民公社。
1959年,以驻地芦头改为芦头人民公社。
1984年3月,改称芦头镇至今。
孙彩云(1915-1942)著名烈士山东省龙口市芦头镇寺后周家村人。出身贫农家庭,曾读过3年书。1938年夏参加黄县抗日民主政府组织的军事训练班,结业后回村建立村自卫团,自任教练。1939年4月,被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