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由原高苑县和青城县合并而成,取两县首字而得名。
高青县位于淄博市北端,北依黄河,南靠小清河,地理坐标为北纬37°04′~37°19′,东经117°33′~118°04′。北部、西北部隔黄河与滨州市滨城区、惠民县相望;东部、东北部与博兴县、滨城区接壤;南部以小清河为界与邹平市、桓台县相望。县境东西最大横距45千米,南北最大纵距26千米,总面积831平方千米,其中城区面积17.8平方千米。境内均为平原,县政府驻田镇街道。全县设青城镇、高城镇、黑里寨镇、唐坊镇、常家镇、花沟镇、木李镇7个镇,田镇、芦湖2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全县303个行政村,6个“村改居”,设青苑、黄河、长江、文苑、高苑、国井、芦湖、千乘、学府9个城市社区。+查看详细高青县概况>>
高青县联系电话:0533-6967090
2025年9月,名列2025年度中国新型智慧城市(SMILE指数)百强县第63名。
2025年5月,入选2024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名单。
2024年6月,被确定为2023年山东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
2024年1月,高青县被认定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旗)。
2023年11月,入选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试点名单。
2023年8月,高青县入选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2023年3月,第四批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公布,高青县榜上有名。
2022年11月,入选山东省青年发展友好型县域试点名单。
2021年12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确定高青县为2021年山东省“两全两高”农业农业机械化示范县(示范市)。
历史沿革:高青县由原高苑、青城两县于1948年4月合并而成。
1936—1942年,高苑县、青城县属国民政府山东省第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隶鲁北行署。
1945年,高苑县、青城县仍属第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隶鲁北政府办事处。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政权在抗日战争中逐步形成。
1943年,高苑县、青城县隶属清河行政公署。
1945年,高苑县、青城县属清河专员公署,隶属渤海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