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谱志》记载,开发于宋代,最早有曾、朱、罗等姓氏居住。当时森林茂密,水源充裕,先民们伐木垦荒,筑垄为田,故有称“林田”。因闽南方言“林”与“篮”谐音,而“篮”又与“蓝田”字形近似,遂雅化写成“蓝田”,沿袭至今。另一说法是因历史上盛产蓝草而得名。
蓝田乡共有15个行政村,2个乡办场。2002年,全乡人口6568户25661人;实现工农业总产值9600万元,乡财政收入327.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121元,分别比2001年增长10.9%、9.6%和7.3%。计划生育和人口控制目标得到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率93.67%,人口出生率9.24 ‰,节育措施到位率89.87%,实现计生台帐微机管理,村民自治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连续两年被县委评为信访“三无”乡镇。中、小学校配套设施逐步完善,蓝田中学、蓝田中心学校分别通过县素质教育评估,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逐步形成制度,第二轮党建创先工作取得实效。【连续两年+查看详细蓝田镇概况>>
蓝田镇联系电话:0595-23133188
2023年5月,被确定为2024年度泉州市乡村振兴整镇推进“五好”乡镇。
2022年10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认定蓝田镇定为第二批福建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2011年4月,环境保护部授予蓝田镇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安溪白云亭安溪白云亭位于蓝田乡内春村和益岭村交界处,年代为宋,类别为古建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瑞云桥瑞云桥位于蓝田乡进德村水尾,年代为明,类别为古建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沿革:宋朝时期属金田乡还集里,明清时期为还一里。
民国时期属长坑区、第三区、第二区、长康区、崇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属长康区、第五区、第六区、十一区、长坑区;1958年11月属于长坑人民公社;1961年8月又改属长坑区;1965年4月撤区仍属长坑公社;1981年11月从长坑公社分出蓝田公社,辖有10个生产大队;1984年4月改为乡建制谓蓝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