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属湖荡地区,由于历年洪水泛滥,大量泥沙淤积,湖荡变成农田,山东朱姓迁居此地,故称。
泗洪县朱湖镇位于洪泽湖西岸,西接宁宿徐高速公路,面积73平方公里,辖12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2个林场,4万人口,6万亩耕地,土地肥沃,徐洪河、安东河、利民河、利东河等四条流域性河道穿境而过,水资源丰富,是著名的鱼米之乡、蔬菜之乡、林木之乡。朱湖镇盛产鲜活水产品,有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万余亩,优质大米生产基地4万余亩。目前该镇已形成蔬菜生产、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林果生产四业并举的农副业发展格局,被确定为江苏省无公害蔬菜基地,注册的“朱湖”牌萝卜,于2002年被江苏省确定为无公害产品。全镇林业资源丰富,现有林网4.5万亩、林木205万株,木材蓄积量85万立方米,被省绿化委员会授予“江苏省国土+查看详细朱湖镇概况>>
2024年3月,朱湖镇被命名为第六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
臧桥烈士公墓臧桥烈士公墓位于泗洪县朱湖镇臧桥村,年代为现代。为宿迁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银宅子遗址银宅子遗址,俗称老宅子,遗址所在地为平原地区,面积约2.5 万平方米,地势略高于四周,文化层厚度约1米,地表散见以泥灰陶为主的陶片,可辨器型有罐、壶、盆、瓿等以及纹砖、板瓦、铜镜残件等。臧桥井臧桥井有一块直径1.5 米圆形青石井台,中间有一直径0.4 米圆孔。圆石外边缘厚0.10 米,中间厚0.25 米,井口直径1 米,井壁由青砖平券砌。该井现已废弃不用。历史沿革:1941年设朱湖乡,隶属泗宿县朱湖区。
1962年析出置朱湖人民公社。
2000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厅(苏民行〔2000〕47号)通知,撤销朱湖乡,设立朱湖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