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杜姓地主在此建庄和兴集贸易,确定“兴”字为字号,后逐步形成小街,取名“同兴街”,意为共同兴旺,故名。
2013区划调整:撤销同兴镇、伊芦乡,合并组建新的同兴镇,镇政府驻地设在原同兴镇政府驻地。新设立的同兴镇辖28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同兴镇位于灌云县东北部。总面积55平方公里。辖14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年末总人口39000人。男女性别比110∶100。人口出生率7.3‰,死亡率2.6‰,自然增长率4.7 ‰。主要特产是大米、虾酱、酱油。2009年获“连云港市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连云港市城市化示范镇”。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242万元,比上年增长41.2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702万元,增长16.2 %;第二产业增加值2916 5万元,增长53.03%;第三产业增加值12375+查看详细同兴镇概况>>
2022年10月,2022年淘宝镇名单发布,同兴镇上榜。
2022年1月,同兴镇被命名为第四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
2021年10月,南京大学空间规划研究中心、阿里研究院联合发布2021年淘宝镇名单,同兴镇榜上有名。
2020年9月,阿里研究院公布2020年淘宝镇,同兴镇榜上有名。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同兴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18年12月,江苏省爱卫会命名同兴镇为2018年度江苏省卫生镇(村)。
历史沿革:1949年,设同兴区。
1954年9月,撤销同兴区,划属四队区。
1957年12月,撤销四队区,设同兴乡。
1958年9月,改为同兴人民公社。
1990年12月,撤乡,置同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