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国务院批复原闸北、静安两区“撤二建一”,设立新的静安区。全区总面积约3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7.57万,下辖13个街道1个镇,266个居(村)委会。“静安”因境内古刹静安寺而得名,地处上海市中心,周边与6个区相邻,历史文脉悠久、城市环境优美、商业商务发达、创新活力迸发、信息交通便捷,是上海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2021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65.4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2%;完成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8.48亿元,比上年增长11.3%。2021年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45.06亿元。完成税收总收入841.80亿元,同比增长22.7%;以现代服务+查看详细静安区概况>>
2025年11月,被命名为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
2025年4月,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2025年5月,入选2024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名单。
2025年1月,被认定为2024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
2024年3月,第二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创建名单公布,静安区入选。
2024年1月,静安区被北京为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
2023年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名单,静安区入选。
2023年1月,静安区被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2022年12月,静安区被认定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历史沿革: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将上海划分32个区,现静安区境域划分为第十区(静安寺区,简称静安区)、第十一区(新成区)和第十二区(江宁区)。
1949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解放上海,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国民党的30个区公所。
1956年,静安区建制撤销,以常德路、富民路为界,东境并入新成区,西境并入长宁区。
1959年12月,再次调整+查看详细静安区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