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呼玛河而得名,达斡尔语,又称呼玛尔、库玛尔,为高山峡谷不见日光的急流之意。
呼玛县辖镇。县府驻地。1949年为呼玛区,1956年置乡,1958年改公社,1984年建镇。位于县境东部,黑龙江西岸。面积423平方公里,人口1.8万。黑漠公路过境,黑龙江通水运并设0头。辖17个居委会和一村、二村、三村等3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建材、造纸、木材加工、食品加工等厂。农业主产蔬菜。土特产有蘑菇、木耳、猴头蘑等。古迹有呼玛河渡口抗击沙俄入侵古战场遗址纪念碑。荣誉排行:
2014年7月,呼玛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2012年12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呼玛镇2010—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呼玛烈士纪念塔呼玛烈士纪念塔位于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长虹社区正棋路西30米处。1945年抗战胜利后,新四军第三师奉命从苏北开进东北,成立北满军区。第三师特一团和随军干部1946年8月13日进驻呼玛县,历史沿革:清康熙年间,隶属黑龙江副都统管精。
清末民初,先后隶属黑河府和呼玛厅设治局管辖。
1958年9月,改称呼玛镇人民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