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海伦河得名。海伦,为“开凌”之音转,满语“水獭”之意。因海伦河中盛产水獭,故名。海伦设治时便由此得名。
海伦市隶属于黑龙江省绥化市的县级市,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黑龙江省中部,属寒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降水集中。幅员面积4,667平方公里,人口80万,其中城市人口13万,人口和幅员面积均居黑龙江省市县第二位。海伦市开发于金辽时代,1912年建立海伦县,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现行政区划7个建制镇、16个乡,耕地400万亩,境内有5条河流、5座大中型水库、6个国有林场,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近年来海伦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各项事业同步前进,随着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的迅猛发展,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水平都有了极大的提高。海伦的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是黑龙江省北部刑事发案率较低+查看详细海伦市概况>>
2025年8月,被列入黑龙江省首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024年7月,海伦市被确定为2024年黑龙江省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2023年8月,海伦市被确定为2023年黑龙江省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2023年7月,2023年实施黑龙江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名单公布,海伦市上榜。
2023年5月,黑龙江省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名单发布,海伦市上榜(全国水稻单产提升示范县)。
2022年6月,海伦市被确定为黑龙江省2022年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县(大豆)。
2022年6月,海伦市被确定为2022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2021年12月,确定为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市、区)。
2021年12月,海伦市被列入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历史沿革:海伦一带,为清皇室围场,先后为呼兰城守尉、呼兰副都统辖地。
清光绪十一年(1885),设置绥化厅后,归绥化厅管辖。
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1905),设置海伦直隶厅。
光绪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1906),裁撤通肯副都统。
光绪三十二年六月二十二日(1906),海伦直隶厅署移驻原通肯副都统府第办公。
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1908),海伦直隶厅改为海伦府;1913年,海伦府改为海伦县;1914年,隶+查看详细海伦市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