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境内有明水泉子,因此定名明水。
"一、自然状况 明水镇是明水县12个乡镇中唯一地跨城乡的乡镇,镇所在地位于明水县城中心。全镇下辖12个行政村、56个自然屯,5个社区,16个居民组,有横纵五条公路从境内经过,全镇总人口81,544人,其中农业人口26,765人,农村人均收入达1,800元,农村有劳力9,547人,幅员面积10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48,855亩,人均耕地5.6亩。 二、经济发展情况 明水镇自两乡合并后,经济得到迅速发展,2005年末,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7430元,人均收主达3440元,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势头良好。 几年来,明水镇充分利用地理位置优势,发+查看详细明水镇概况>>
历史沿革: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属拜泉县。
宣统三年(1911年),改为兴隆镇。
民国十二年(1923年),为明水设治局城区。
民国十八年(1929年),改为明水县一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改明水县第一保。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改为明水街。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改为明水县一区。
1955年12月,改为明水镇。
1958年9月,改称明水人民公社。
1980年,明水人民公社改为明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