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意。
现辖五个行政村,有67个村民小组,50个自然屯,户数3590户,人口1.75万。 燎原乡位于兰西县西北部,距兰西县城55公里,西接安达、东临青冈,安兰公路从南部穿境而过,交通便利。邮电通讯事业发达,光缆已延伸到乡,全球通网络程控电话已发展到寻常百姓之家。信息传递十分快捷。电力能源充足,全乡所有电网都已改造完毕。 燎原乡幅原面积14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2.6万亩,草原4.6万亩,其中打草场近1万亩,素有七分田地,三分草原之称,可观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自然风情,生态环境良好,具有农牧资源的先天优势,畜牧业发展潜力极大。 近年来,勤劳智慧的燎原人,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实事+查看详细燎原镇概况>>
历史沿革:清代,属呼兰城镶蓝旗,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划归兰西县,隶属西乡一区。
1946年隶属新阳区,1949年改隶第六区,1956年撤区划乡,设置新阳乡,1958年改称燎原人民公社,1983年政社分开,改为燎原乡,2017年撤乡设镇,改为燎原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