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宣统元年(1909)设绥远州,1913年改绥远县,1929年因与山西绥远县重名改抚远县,据《中国地名辞源》:以抚远山得名,另说取绥抚边境、安抚边远之意。
抚远有着厚重的历史渊源,是满族肃慎人的发祥地之一。原名“伊力嘎”,赫哲语意为“金色的鱼滩”。地处祖国陆地最东端,是最早将太阳迎进祖国的地方,素有“华夏东极”之美誉。抚远市地处黑龙江、乌苏里江交汇的三角地带。地理方位是东经133°40′08″至135°5′20″,北纬47°25′30″至48°27′40″,是我国最东部的县级行政单位,也是我国最早见到太阳的地方。全市辖区面积6047.1平方公里,边境线长212公里。共辖三乡七镇,69个行政村,一个市属国营农场和国营渔场,常住人口9.7万。境内有前哨、前锋、二道河三个省属国营农场。东、北两面与俄罗斯隔黑龙江、乌苏里江相望,南邻饶河,西接同江+查看详细抚远市概况>>
2026年9月,被授牌命名为2021—2025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
2024年9月,入选第二批平安边境模范县市、乡镇名单。
2025年12月,被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25年3月,被命名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2024年5月,2024年黑龙江省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推进县名单公布,抚远市榜上有名(水稻)。
2024年5月,抚远市被确定为黑龙江省2024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水稻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
2022年6月,抚远市被确定为2022年黑龙江省大豆(玉米)大垄密植技术模式提产增效示范县。
2022年6月,抚远市被确定为黑龙江省2022年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县(水稻)。
2021年9月,抚远市被命名为第五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历史沿革:清宣统元年(1909),清廷照准,于临江州东境乌苏里江附近设置绥远州,隶属吉林行省东北路道管辖。
1913年1月23日,绥远州改称绥远县。
1914年6月,隶属依兰道(东北路道改称)。
同年9月27日,因与山西省绥远县重名,绥远县改称抚远县。
1938年将饶河县挠力河以北地区划归抚远县管辖。
1949年5月,划归松+查看详细抚远市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