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县,因设治时汤旺河流域千里平原得名;另据《中国地名辞源》:因境内汤旺河(土温水、陶温水、屯河、桃温水、吞河)得名,汤旺系女真语,意为屯音;又说系满语晨光之意,河名当与阳光的照射有关,或为系满语海岛之意。
汤原县位于三江平原西部,小兴安岭东部,因汤旺河冲积平原而得名。东临口岸城市佳木斯,西连红松故乡伊春,南望古城依兰,北接乌金之都鹤岗,地貌特征为山地、丘陵、平原、洼地,大体构成“三山一水四分田,一草一路和庄园”的格局。县域总面积3420平方公里,下辖10个乡镇(4镇、6乡)、137个行政村,驻县2个国营农场(汤原农场、梧桐河农场)、1个省属监狱(香兰监狱)和1个省属森工林业局(鹤立林业局)。截至2021年末,总人口24万,有汉、朝鲜、满、回等20多个民族。区域内耕地面积259万亩,其中县属耕地面积177.6万亩,是全省水稻、玉米、大豆主产区,是中国北方粳稻优势生产区,是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粮+查看详细汤原县概况>>
2025年8月,被列入黑龙江省首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024年7月,汤原县被确定为2024年黑龙江省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2024年5月,汤原县被确定为黑龙江省2024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全国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
2024年3月,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命名汤原县为第四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24年3月,第二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创建名单公布,汤原县入选。
2024年1月,汤原县被命名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
2023年5月,黑龙江省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名单发布,汤原县上榜(全国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
2023年5月,汤原县入选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名单。
2023年1月,水利部公布第五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汤原县入选。
历史沿革:清光绪三十年七月(1904年8月),于汤旺河荒段设立汤旺河荒务行局,出放官荒,招户开垦。
清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905年12月24日),于汤旺河设置汤原县,隶属吉林省依兰府管辖。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归黑龙江省兴东兵备道管辖。
1912年6月,裁撤兴东道,直隶黑龙江行省。
1929年2月,撤销道的建制,直属黑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