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朝鲜族乡隶属萝北县管辖。位于县境中部,县城凤翔镇东南部。原属凤翔镇和团结乡管辖。东明村是凤翔镇建村最早的朝鲜族村,故乡名以“东明”命名。1984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将凤翔镇和团结乡所属朝鲜族聚居的村屯划出,设置东明朝鲜族乡。东明朝鲜族乡于1984年8月成立,是黑龙江省萝北县唯一的少数民族乡。目前,全乡行政区域面积4,913公顷,所辖7个行政自然村,总户数1,038户,总人口3,526人,其中朝鲜族1,025户,占全乡农业户总数的98.7%;农业人口3566人,其中朝鲜族农业人口3554人,占全乡农业人口总数的99.7%。耕地面积2,537公顷,其中水田2,051公顷,旱田486公+查看详细东明朝鲜族乡概况>>
2018年12月,国家民委命名东明朝鲜族乡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历史沿革:1942年由桦南地区群众在此建屯。
1949年成立萝北县第二区时,改为东明村。
1984年5月,将凤翔镇和团结乡所属朝鲜族聚居的村屯划出,设置东明朝鲜族乡,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