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驻地虎林市而得名。“七虎林”系满语“稀忽林”之转音,为“沙鸥”之意。
虎林镇位于虎林市中南部,全镇行政区划面积96平方公里,周边分别与东风镇、庆丰农场、856农场、宝东镇、新乐乡接壤,耕地面积7.9万亩,共辖11个行政村,23个自然屯,五个社区居委会,25个居民小组,农村人口1.3万人,城镇人口6.4万人,辖区居民有汉、朝、满、僮、蒙、苗、回等七个民族,其中以汉族居多,约占97%。虎林镇是虎林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经济、交通、文化中心。集全市政治(决策、领导全市各业的首脑机关),经济(工、商、财、贸),交通(铁路、公路、邮政、通讯枢纽),文化(文、教、体育、卫生)于虎林镇内;聚农、林、牧、副、渔于虎林镇近郊。 虎林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32度56+查看详细虎林镇概况>>
2014年7月,虎林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历史沿革:原名东街基,又称“黑嘴子”。
中华民国时期,隶属虎林县第四区,为区公所驻地,后改名安乐镇。
1938年7月,伪虎林县公署由虎头移驻安乐镇,遂更名为“虎林”。
1945年,设置虎林区,1949年改为第一区。
1958年9月,与义和乡合并成立虎林镇人民公社。
同年11月,与虎林农场合并,1962年2月场社分开。
1964年8月,将镇郊义和、西岗等5个生产大队划出,成+查看详细虎林镇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