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设龙江府,因系黑龙江省首府得名;1913年改龙江县,因时为黑龙江省首县得。
龙江县位于黑龙江省西部、黑吉蒙三省区交汇处,哈大齐工业走廊端点,地处大兴安岭南麓与松嫩平原过渡地带,区域内山地、丘陵、平原交错,素有“三山、三岗、四平川”之称。滨洲铁路横贯县境,公路网络与国道京加公路、绥满高速衔接,联通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乌兰浩特、呼伦贝尔、满洲里等工业、旅游及边贸口岸城市。全县幅员面积6175平方公里,辖8镇6乡,总人口62万。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降水量适中,有效积温2716度,无霜期148天,年日照2786小时。境内有1江11河,耕地551万亩、草原140万亩、林地136万亩、水域22万亩。龙江县地处亚欧大陆种植、养殖黄金地带,是全国产粮大县、绿+查看详细龙江县概况>>
2025年8月,被列入黑龙江省首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024年12月,入选2024美丽中国·深呼吸小城名单。
2024年6月,龙江县被确定为黑龙江省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县。
2024年5月,龙江县被确定为黑龙江省2024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全国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
2023年8月,龙江县被确定为2023年黑龙江省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2023年7月,2023年实施黑龙江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名单公布,龙江县上榜。
2023年5月,黑龙江省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名单发布,龙江县上榜(全国水稻单产提升示范县)。
2022年12月,龙江县被认定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2022年6月,龙江县被确定为黑龙江省2022年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县(玉米)。
历史沿革:清代,今龙江县东部和北部地区属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区,西南部为札赉特旗游牧地。
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905年1月29日),黑龙江将军奏准,设置黑水厅,驻齐齐哈尔城。
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1908年8月5日),清廷批准,将黑水厅改设龙江府。
因其系黑龙江省首府,故名“龙江府”,府治齐齐哈尔城,由省直辖。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2月,改龙江府为龙江县,县署驻齐齐哈尔城,由龙江道管辖。
1915年3+查看详细龙江县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