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南乡位于方正县城北部,东与伊汉通乡接壤,南与方正镇为邻,西与天门乡以蚂蜒河为界,北与通河县隔松花江相望。清末与民国时期属第一区,日伪统治时期在此地建立保甲所,名为北保;解放后建立第四区政府; 1958年并入红旗人民公社,1961年从红旗人民公社划出,仍名红旗公社,1981年更名松南公社;1985年改社为乡。全乡有13个村,28个自然屯。总户数为2 828户,总人口为14 358人,男7 537人,女6 821人。汉族占99%,其余为满族、朝鲜族和回族。 全乡总面积93.15平方公里。地势平坦,土质肥沃,易于农业。有草原面积923.8公顷,方正泡、大嘴泡、老河身等自然湖泡面积809.6公顷+查看详细松南乡概况>>
2019年12月,松南乡被认定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
历史沿革:清末民初,属第一区,解放后建立第四区政府,1958年并入红旗人民公社,1961年从红旗人民公社划出,复称红旗公社,1981年7月,更名为松南公社,1985年8月改为松南乡,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