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镇位于柳河县西南部,属于半山区。镇政府所在地—和平村(郑家街),距县城柳河镇55公里。海拔高度在410—1121米之间,南北相距20公里,东西相距19公里,东北到西南最长,约24公里。总面积150.9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16个自然屯,总户数3472户,总人口11865人。现有耕地29420亩,其中水田9260亩,旱田20160亩。境内主要河流一条---红石河,全长19.9公里,大小水库塘坝(包括和平水库)8座,和平水库以上,有著名的瓮圈岭和大顶子山。那里重峦叠障,峡谷深幽,群山起伏森林茂密,是国家重要的林业资源和人参天麻等珍贵中草药产地,境内有林地7205公顷,国有林区1080公顷。林木+查看详细红石镇概况>>
红石镇联系电话:0435-7611008
历史沿革:据县志及有关史料记载,清代乡域为封禁围场。
光绪三年设通化县时,归通化县北境养字路引养保辖。
光绪二十八年始建柳河县时区划未变。
光绪三十二年全县划四个区时,为第二区。
1931年九一八事变至1946年被日伪统治,1936年8月日寇实行集家并屯后,在红石镇设立警察分所一处。
1947年解放后归第三区人民政府辖。
1956年3月撤区设红石乡、和平乡。
1958年3岳红石乡并入和平乡+查看详细红石镇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