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井子,原为村北之井,后成为村名。
北井子镇位于东港市中南部,南濒黄海,总面积111平方公里,海岸线12.8公里,镇辖13个行政村,121个村民组,总人口3.4万人。素有“海边小镇,鱼米之乡”的美誉。13个行政村全部达到小康村标准,获得第“全国文明村镇”、“全国重点建设镇”、“中国乡村旅游最佳目的地”、“辽宁省先进党委”、“辽宁省基层宣传思想文化示范点”、“辽宁宜居示范乡镇”、“辽宁省旅游特色小镇”、“辽宁省特色乡镇培育乡镇”等荣誉,综合经济实力列全省百强。这里物产丰富,全镇有耕地面积10万亩,90%以上为水田,是著名的优质稻米产区。有滩涂面积及适宜海洋养殖面积12万亩。港湾养殖面积2万亩,是东港市海水养殖面积最大的乡镇+查看详细北井子镇概况>>
2020年11月,北井子镇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2014年7月,北井子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历史沿革:民国元年(1912年),北井子区隶属凤城县第三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北井子区隶属安东县。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中旬,北井子为安东县第七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6月,成立安东县北井子区工委和区公所。
1951年5月,与长山区合并。
1958年5月,撤区并乡设北井子乡;同年9月,把东尖山辖区内的下岗、富家、山北3个村划归北井子,同时成立北井子公社。
1961年7月16日,长山、柞木、+查看详细北井子镇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