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镇位于巴林左旗南部,是由“三乡一镇”合并而成,镇政府所在地隆昌村,距旗政府所在地35公里,总面积867平方公里,东与阿鲁科尔沁旗、南与巴林右旗毗邻。全镇辖32个行政村,109个自然村,户籍总人口2.2万户5.04万人,常住人口1.1万户2.3万人,共有建档立卡脱贫户2688户5182人,监测户312户606人,2023年全镇人均收入12079元。全镇耕地面积,三调耕地面积:53.4万亩,其中水浇地17.57万亩,草地面积约35万亩,林地面积47.39万亩。年日照时数2600小时左右,年均降水量350—400毫米,平均海拔高度448米,无霜期为120—130天。主要农作物为玉米、高粱、杂豆、+查看详细隆昌镇概况>>
历史沿革:民国时期,放垦区隶属林东设治局,林东县第二、第三区。
伪满洲国时期,部分村划入巴林右翼旗德乐区,后隶属乌兰套海村(乡级),部分隶属巴林左翼旗古城努图克、查干哈达努图克;后隶属衙门庙、查干哈达村(乡级)。
1952年,巴林右翼旗隆昌区划归巴林左翼旗,设为隆昌区。
1958年,改建为林东镇人民公社。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建制,恢复隆昌镇,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