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于明初,因地势高于四方,滹沱河故道经此,洪水常漫溢村庄,故取村名高川。
高川乡位于沧县西南30公里处,地处三县交界处,地理位置较偏僻,面积65平方公里,耕地9万亩,是传统的农业乡,也是沧州市小枣标准化生产基地,是国家命名的“中国红枣之乡”。辖33个村,3.5万人,辖区共有基层党组织41个,其中农村党组织33个,非公企业支部4个,机关、卫生院、离退休、文教支部各1个,党员1189人。高川乡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了10个科室(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含司法所)、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军人管理服务站、环保所)。现有行政编制数31名实有27人,事业编制34名实有29人,工勤编2名实有2人,全乡+查看详细高川乡概况>>
历史沿革: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高川乡境域属青沧交县。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至1953年,属建国县。
1954年,划归沧县属十一区(驻崔尔庄)。
1958年9月,由崔尔庄、高川、阎村3个乡合并成沧县红旗第四公社(驻崔尔庄),为高川管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