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宣德六年(1431年),置龙门守御千户所,龙门所由此得名。
一、基本情况龙门所镇位于赤城县东北部,距县城30公里,总控面积36.08万亩,东邻东万口乡,西接赤城镇,北靠云州乡,南连样田乡。全镇南低北高,海拔高度为860-1230米之间,年平均降水量为430mm左右,无霜期100-120天,属于白河流域,常年干旱,河流为季节河,境内有灌溉机井67眼。耕地面积4.88万亩,其中旱地2.43万亩,水浇地6700亩,植树造林面积3.08万亩,森林面积达到18.07万亩,草地12.99万亩,退耕还林面积0.8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2.46%。龙门所镇辖28个行政村,52个自然村,全镇6502户,13822人,全镇共有党支部32个,共有党员935+查看详细龙门所镇概况>>
蒋家堡遗址蒋家堡遗址年代为旧石器时代中期或稍晚,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龙门所镇蒋家堡村东300米处。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蒋家堡遗址被公布为赤城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遗历史沿革: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龙门所镇境域属赤城县。
1956年,龙门所镇改为龙门所乡。
1958年,属灯塔公社,划归龙关县。
1958年9月,从灯塔公社析出,成立龙门所公社。
1984年,龙门所公社改为龙门所乡。
1995年,由龙门所乡改为龙门所镇。